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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建法[2012]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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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廳機關有關處室:
現將《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決定》(閩政[2011]103號)中涉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的規范文件目錄印發你們(詳見附件),請貫徹執行,并認真做好本部門相關規范性文件清理與銜接工作。凡是以附件3目錄中文件為依據制定發布的規范性文件,應予以廢止或者宣布失效。
附件:1. 繼續有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計23件 )
2. 繼續有效并需適時修改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計19件)
3. 廢止或者宣布失效的省政府及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目錄(共計48件 )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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